易经算姻缘(2023年是双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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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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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易经算姻缘,2023年是双春年?
翻开日历,我们会发现2023是闰二月,即有两个农历二月,而上一个有闰月的年份在2020年,是闰四月。
什么是闰月?所谓的闰月是指农历中多出来一个月份,即当年农历有13个月,农历全年共有384天。在生活中我们会听到阴历、阳历、农历,阴历是根据月球的月相变化来制定的历法;阳历是根据地球绕太阳公转的运行周期而制定的历法;而农历又称为阴阳合历历法,也就是阴历和阳历的合历,其融合了月相的变化周期和太阳回归年的长度。
一个阴历朔望月平均为29.53天,一年12个朔望月为354天或者355天,而一个回归年(地球绕太阳一周的时间)为365.25天,两者相差11天,3年累计下来就会相差一个月,为了协调阴历年和阳历年之间的天数,为了防止四季脱节,于是农历便通过“置闰法”来使两者年总天数相适应,一般农历每2~3年就要增加一个月,所增加的月份就是“闰月”。
古代采用“十九年七闰”的闰周,即在农历十九个年份中,会有7个年份有闰月,出现闰月的年份在农历中有十三个月。特别注意,闰月并不是闰年,闰年是指阳历2月份有29天,全年共有366天。
什么是“双春年”?由于有闰月的年份在农历上有13个月,而二十四节气对应的阳历时间是固定的,有闰月的年份就可能出现“双春年”的现象。
所谓的“双春年”就是指在一个农历年份中有2个立春节气。翻开日历我们会发现,2023年2月4日立春,所对应的农历时间为2023年(兔年)正月十四;2024年同样是2月4日立春,所对应的农历时间为2023年(兔年)腊月二十五,正月十四和腊月二十五都在农历兔年,因此2023年是“双春年”。
出现“双春年”的年份,农历同一年中有2个立春节气,因此有“两春夹一冬”的说法,老话说“两春夹一冬,十个牛栏九个空”,说的就是如果当年是“双春年”,那么根据我们老祖宗的生活经验,当年的冬天会异常寒冷,冬天寒冷会导致草料短缺,牛没有足够的草料可能会被饿死。“十个牛栏九个空”是一种夸张的说法,其本质就是为了突出天气寒冷,老祖宗的说法准不准?我们可以留意一下明年冬天的天气。
双春年适宜嫁娶吗?“双春年”说的是农历年份中有2个立春节气,而古代的一些人们把“双春”生拉硬扯为“第二春”或者“二度春”,也就是婚姻不稳定、再婚的意思,因此在一些农村就流传着“双春年不宜结婚”的说法。
其次,“第二春”也指代在原来婚姻的基础上又爱上另一些人而产生的感情,这让人联想到“外遇”,因此一些老人会说“双春年”不宜婚嫁。
但是“双春年”完全是一种历法的表现形式,农历每二至三年就会出现一个闰月,这是一种很平常的现象,其目的就是防止农历年月与回归年四季脱离,它与人的婚姻根本没有任何联系,这种说法完全是人们的认知有限造成的,我们根本不用在意。“双春年”不宜结婚,这种说法完全是站不住脚的。
在农村一些地方还有“寡妇年不宜嫁娶”的说法,那么有没有道理呢?“双春年”是指农历一年中有两个“立春”,当年如果是“双春年”,往往下一年就可能是“无春年”,“无春年”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寡妇年”,即农历中全年没有“立春”节气。
2023年是双春年,而2024年正月初一在阳历的2月10日,而立春节气在农历的2月4日,也就是说2024年正月的第一个节气并不是立春节气,而是雨水节气,农历2024年没有立春,因此2024年就是“寡妇年”。
立春的阳历时间都是固定的,前一年农历年份有2个立春,那么下一年农历年份往往就没有立春,有无立春只是农历和阳历之间历法的表现形式,称“寡妇年不宜嫁娶”是一种历史上的迷信说法,也没有任何科学道理。
立春的时间都是固定的,立春出现的时间在立春前并不是稀奇事,一般春节(正月初一)都会在阳历的1月21日~2月20日,出现“双春年”的年份过年会比较早,而出现“寡妇年”的年份过年会比较迟。
总结,“双春年”和“寡妇年”都是置闰造成的,这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与“不宜嫁娶”根本没有任何联系,大家可以一笑置之。
2. 古代女性的贞洁观是如何诞生的?
贞操观是一种针对女性的传统性观念,意指不失身,或在婚姻上从一而终的操守,也叫贞节观。贞操观是伴随两性关系的文明化进程而逐步产生的,在我国,贞操观有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
原始的两性关系并不产生贞操观
最初的母系氏族出于生理需要,两性关系是纯自然、不固定的,即“杂婚型”,是和野兽一样的杂乱性交关系,那时男女之间纯粹是发自本能,是基于种族延续和群体强大为目的的;而到了男权主义萌芽时期,基本上是距今大约二、三十万年的旧石器时代中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伏羲氏时代,人类群体出现了以“血缘家庭”为基础单位的社会关系,这时的两性关系,在“血缘家庭”内部除了不同辈份之间不能发生以外,同辈之间的男女都可以发生两性关系,是典型的一群兄弟与他们的一群姐妹之间彼此都互为夫妻,是多对多、共夫共妻的关系,子女为“血缘家庭”所共有。这段时期,是没有贞操观念的。随着人类生产力的发展和智慧增长,见识的增加,文字的出现等,人类的知识得到了记载和传承,人类逐步认识到了优生原则,两性关系也慢慢由“血缘家庭内婚”发展到“血缘家庭外婚”即“族外婚”。这个阶段人类社会仍保持着群婚的形态,但是限制却越来越多,氏族内一切血缘亲属间的婚姻都逐步地被禁止了,本氏族的男女都只能到其他氏族去求得妻子或丈夫,最终导致了“对偶婚”的出现。
先秦时期产生了朴素的贞操观
“对偶婚”的出现以及向“一夫一妻”、“一夫多妻”制的转变是贞操观产生的两个必要条件之一,另一个必要条件是父系氏族的产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形成,男子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日益超过女子,逐渐居于主导地位,人类也自然而然的由母系氏族过度到了父系氏族,也就是男权社会。在男权社会里,男性凭借着自己经济上的地位,同时为了让自己的子女继承权的问题,就必然会导至“对偶婚”制变革为父权制的“一夫一妻”、“一夫多妻”制。相伴而生的,贞操观也开始出现了。不过,这个时期的贞操观是为了维系男性家长私有财产继承权的要求而产生的,特点是只对婚姻持续时期女性贞节提出要求,而对女性的童贞和寡妇再嫁无任何要求,因而还只是一种朴素的贞操观。这种贞操观一直陪伴人类走过夏、商、周,并持续到了春秋早期。
春秋战国时期,封建的贞操观出现
春秋中后期,随着儒家礼教的产生,对两性关系也有了更多的要求,“发乎情,止乎礼”。其目的,就是提倡有节制的两性关系,因此,朴素的贞操观念开始具备了“从一而终和童贞” 等原则,《周易·恒》:“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仪礼·丧服》:“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但是这个时期贞操观还未得到社会大众及统治阶级的认可,比如,春秋时期的史料中多有卿大夫娶再嫁女子为妻的事例,当时妇女改嫁之事颇多甚至存在着“人尽夫”的观念,郑国的公主夏姬,则先后三次成为王后、七次嫁给别人为夫人,在当时却鲜有人求全谴责。
秦汉时期,统治者开始推崇贞操观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可能是出于对母后朱姬与嫪毐行为艺术的影响,在社会风俗整治上十分重视妇女问题,反复强调妇女要守贞节,还采取措施大肆表彰贞女和节妇。据《史记》记载,巴蜀一位名叫清的寡妇,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秦始皇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怀清台”便成为后世“贞节牌坊”的雏形。而到了汉代,特别是西汉中期汉武帝提倡独尊儒术,对节操观有了巨大的的推进。这个时期,出现了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五常”,刘向编撰的《烈女传》,班固的《白虎通义》,班昭以现身说法著成的《女诫》等各种宣传贞操观的著作。而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记载的因女子贞节得到官方表彰(汉宣帝)的记录,也发生在这个时候,此后,汉安帝、汉顺帝、汉桓帝也曾多次表彰贞节女子。但尽管秦汉时期重视褒扬贞节,但百姓大众的贞节观念还是十分淡薄,种种违背贞节的现象时有发生。
魏晋南北朝,因战乱导致贞操观束缚力减弱
魏晋南北朝时战乱频仍,游牧民族文化与玄学及佛、道两教一道猛烈地冲击着汉代建立起来的儒家妇女贞节观,因而儒家贞节观的束缚力相对减弱。从宫廷到地方,普遍滋生及时行乐心理,世风乱杂,社会中各个不同层次的女子,从后妃公主到官宦平民百姓女子,贞节观念都十分淡薄。因此,无论统治阶层还是有名望的学者,都对贞节观念提出肃严之策,提倡诏旌门闾。如北齐时的《羊烈家传》说,一门女子不许再醮。女子寡居且无子的,均出家为尼。晋书《列女传•跋》说:“盖女人之德虽在于温柔,立节垂名咸资于贞烈。”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贞节这一枷锁对于他们来说还没构成极大的限制或禁锢,妇女改嫁,男女私通的现象相当普遍,比如魏文帝的甄皇后“建中袁诏为中子熙纳之”;东晋简文帝郑太后“先适渤海田氏生一男而寡”;北周宣帝尉迟皇后“初适祀国公亮子西阳公温”。魏晋南北朝时期尽管在贞节观念上比前代保守,但对贞女节妇的约制却并不苛严。
隋唐时代,妇女再嫁巳经受到约束
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大发展的时期,也是我国历史上伦理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虽然初唐以来,皇室家族不拿贞操当回事,乱伦、淫秽之事不绝于史书,但唐代女性,特别是广大下层社会妇女,她们较少受胡风影响,更多地秉承了传统儒家贞节观。这一时期涌现出一大批女教著作,如唐朝太宗长孙皇后的《女则》,陈逸夫人郑氏写的《女孝经》,宋若华的《女论语》等,进一步宣传女子的贞节,据说凌烟阁二十四功臣排行第五的房玄龄有一次身染重病,嘱托自己的夫人在自己死后改嫁,没想到房夫人当即拿出剪刀,一把将剪刀捅进自己的左眼以明心志。唐朝中期开始,皇帝也开始提倡贞节,并通过政令限制妇女再嫁。唐穆宗时,襄阳公主淫乱事败,便被“幽禁于宫中”。唐宣宗也曾下诏说:“夫妇,教化之端。其公主、县主有子而寡,不得复嫁”,而唐前期公主改嫁之风到唐玄宗以后就被禁止。翻检《新唐书》可以发现,自代宗以后,诸帝公主有一百一十二人,没有再嫁的了。公主如此,百姓自不待言,这说明,唐后期开始注重贞节,妇女再嫁巳经受到约束。
宋代的贞节观还是比较宽泛
宋朝时期,以程颢、程颐、朱熹为主要代表的程朱理学诞生了,程朱理学脱胎于儒家学说,提倡男尊女卑的人伦等级将贞节观念发展得更为具体,苛刻,把对妇女的拘束推向了极致。这一时期,产生了“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这种将贞节提到高于女性生命的地步,成为后世约束妇女的“千载名言”;也产生了“存天理,灭人欲”的著名命题。但是,理学在宋代还没有取得独尊地位,观念理论上的倡导到社会民众的接受也要有一个过程,因而北宋至南宋中期,理学贞节观念对社会风尚影响还不很大,妇女再嫁仍具有普遍性,比如范仲淹的母亲就曾再嫁,他毫不以母亲再嫁为耻;而王安石的贞节观念是很宽容的,他当儿子在时,就把媳妇改嫁了。
明清时期,是奖励贞节最力的时代
宋代理学在明代得以发扬光大,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元朝统治丧治早亡的教训,以“敦教化”为急务,崇尚理学。因此,“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理学贞节观便逐渐成为约束女子行为的社会风俗。洪武元年,明太祖曾下过一个诏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这个诏令的下达,社会上一时守节风盛,空前绝后,而节妇烈女的人数也越来越多,《二十四史》中的妇女以及《列女传》等书中得以记名列传的妇女,《宋史》五十五人;《唐书》五十四人;《元史》达一百八十七人。而清朝人撰写的《明史》中,所记载的节烈妇女竟“不下万余人”,择其中最优胜者,也还有三百零八人。同时,明朝对童贞也格外重视,同时也产生了新婚之夜“验红”的传统以及“稳婆”这个职业。
到了清代,贞节观念空前恶化。《大清会典》规定:“三十岁以前守寡,至五十岁不改节者称节妇;殉家之难或拒奸致死者称烈妇、烈女;未婚夫死,闻讯自尽或哭声往夫家守节者,称贞女。” 在清朝,女子遇上火灾或水灾,因不能抛头露面,有失闺训,只得固居内室活活烧死;如果恰逢被男子救起,而自己的手足、身体碰触过男子的手或身体了,或是与男子同坐一条船,也被看作有损贞节,有的妇女宁愿再赴水火而死。有清一朝,“男女之大防”甚严,倡导贞女节妇为社会普遍信条,一座座贞节牌坊标立,不知有多少善良青春女子被绞杀于“贞节”名下。仅在福建,“闽南十三县明清两代守节的女性,明代三百零七人,清代六百三十三人。”清代节烈意识之浓厚,节烈行为之普遍,可见一斑。
搞了半天,我们现在社会上的“贞操观”,“处女情节”多是受明清所累呀!
3. 年过45的你?
看到这个问题:“年过45的你,相信命吗?”
我的答案是:说实话,我已经年过半百,不相信命。但我身边有人亲历的事情,的确好像和命运有关。
俗话说:“命里无子别强求。”
我身边有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生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但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在四岁的时候就夭折了。
本想再生一个儿子吧,可是过了几年,却再也没有生育。
为了有儿子养老,收养了外地的一个七岁的男孩子。
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当时男孩子家里生活特别困难,自己家里有四个男孩子,养不起,为了让孩子能吃上饱饭,有一个好的归落,男孩子的父母才忍痛把孩子送给了别人。
这个男孩儿被养父母辛辛苦苦养育成人,在三个姐姐的帮助下,娶了媳妇。
没有料想,刚娶媳妇还没有一年,没有留下一儿半女,他却出了车祸走了,媳妇随后也回到了娘家。
老人最后还是靠三个女儿来养老。这是不是老人命里的确无子呀!我身边还有一位大哥,快60岁了,大哥说,他当初还没有娶媳妇,被一个相面的先生说:
“看你的面相,一生应该娶有两个媳妇,但是不能陪伴你到老啊!”大哥当初听了,还不怎么服气,心里暗暗地想,怎么我娶两个媳妇都不能陪伴到老呢?
结果,他第一个媳妇在生女儿的月子期间,因为月子病离开了丈夫和没有满月的女儿。
过了两年,他又娶了第二个媳妇。第二个媳妇跟他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去寺庙里出家了,说啥也不回来了。
刚步入中年的他,又没有伴侣了。这时,他也没有心思再找老伴了,独自和孩子们在一起生活着。
这是不是应验了相面的人说的话呀?啰里啰嗦说到这儿,我想到了我曾经讲过的一篇文章《向命运挑战》。
书中主人公是著名科学家、天文学家、物理学家霍金。
他虽然得了绝症,但是不仅没有放弃事业,反而更加努力地工作着。在全身只有两个手指可以动的情况下,仍然靠着顽强的意志,创造着一个又一个辉煌!
他那百折不挠,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给了我一次次深深的震撼。在这里,说点真心话。
人的一生,命是一方面的,自己的奋斗又是一方面的,我们绝对不能因为相信命,而失去了奋斗的勇气。这正如一位朋友说过的话,命运之神也会有休息、打盹儿的时候,趁不在他们掌控的时间,我们赶快去努力吧!
总之,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一个了不起的自己。我们应该时时充满着乐观,怀揣着豁达,蕴藏着善良,只要一直努力在路上,就没有到达不了的远方!特别是年轻人,要记住:相信自己,我能行!4. 如何断定一个女孩是不是美女?
判断不敢当,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美女的定义自然各异。
在我的脑中一直都有一个美女,哦不,是仙女,正如曹植眼中的洛神: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出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
白话文翻译:她的形影,翩然若惊飞的鸿雁,婉约若游动的蛟龙。容光焕发如秋日下的菊花,体态丰茂如春风中的青松。她时隐时现像轻云笼月,浮动飘忽似回风旋雪。远而望之,明洁如朝霞中升起的旭日;近而视之,鲜丽如绿波间绽开的新荷。她体态适中,高矮合度,肩窄如削,腰细如束,秀美的颈项露出白皙的皮肤。既不施脂,也不敷粉,发髻高耸如云,长眉弯曲细长,红唇鲜润,牙齿洁白,一双善于顾盼的闪亮的眼睛,两个面颧下甜甜的酒窝。她姿态优雅妩媚,举止温文娴静,情态柔美和顺,语辞得体可人。
没错!她的身姿必是纤细挺拔而匀称,又不乏灵动;面容天然去雕饰,肤若凝脂、长发秀丽、眉眼弯弯、唇红齿白、顾盼生媚,甜甜的酒窝更是不可少。
这样的洛神,呵呵,我还真见过!真是三生有幸!!!
不必问我她是谁,因为你的心中也有了答案,没错,就是跳“惊鸿舞”的甄嬛啊,舍她其谁?!
5. 红楼梦中晴雯与宝玉有发生过关系吗?
晴雯自始至终没有和宝玉发生过男女之事,为什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晴雯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
晴雯在《红楼梦》—《金陵十二叉又副册》中排在第一位,是贾府众多丫环里拔尖的人物。曹公不惜笔墨,为她安排的“戏份”超过怡红院“总管”袭人,或通过别人的评论,或直接描述事件冲突,突出她的性格特点,刻画出她鲜明的个性。
一、外貌美丽出众,业务能力超群。
晴雯原来是赖妈妈买的小丫环,被贾母要了来,带在身边调教几年,派去服侍宝玉。众所周知,贾母有着极高的审美品味,能被她看中并派去侍候她最疼爱的孙子,必定有过人之处。且看她对晴雯如何评价:“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在贾母眼里,晴雯是样样都好的。
先说长相,王夫人说:“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林妹妹的美貌自不必说,晴雯长得像她,可知有多好看。又有王熙凤的评价:“若论这些丫头们,共总比起来,都没晴雯生的好。”
再说业务能力,且看“勇晴雯病补雀金裘”。《红楼梦》第五十二回,宝玉舅舅做大寿,贾母给了他一件俄罗斯进口的氅衣,被宝玉不小心烫出了一个小洞,拿出去找专业的裁缝也无人识得,自不会补。晴雯看了便认出是孔雀金线织的,需用同样的线界密了。麝月笑道:“孔雀线现成的,但这屋里除了你,还有谁会界线!”终究还是晴雯带病连夜补好了。一件事,一句话,验证了贾母对晴雯的夸赞。
二、心无城府,率性而为
晴雯后台硬,能力强,未免恃才傲物,太过率性,与人相处锋芒过利,如宝玉所说:“满屋里就她最为磨牙”。宝钗常来怡红院被她报怨,黛玉被她关在门外过,袭人因为和宝玉的事被她讽刺瞒神弄鬼,抓住袭人口误直接一句话扎心:“正经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倒称起我们来”;讽刺芳官学了几出戏,不知道姓什么,要把芳官的干娘何婆子撵出去;打骂小丫环,越权撵了坠儿。好像是一只浑身是刺的刺猬,看谁不顺眼便扎;又像是装满火药的炮仗,一点就着。虽然有其率真爽利的一面,却不免得罪人,不懂得圆融变通,不够谨言慎行,不利于自身的生存。尤其是撵坠儿一事,平儿查出是坠儿偷了虾须镯,考虑到宝玉的感受和一干人等的面子,瞒下来没有宣扬开,背着晴雯和宝玉找麝月偷偷说了,让麝月等袭人回来找个别的理由再把坠儿撵走。之所以背着晴雯,是因为知道她“是块爆炭”,“忍不住”。没想到宝玉偷听了去,告诉了晴雯。果然晴雯听了“气的蛾眉倒蹙,凤眼圆睁,即时就叫坠儿”,虽被宝玉劝下,也只忍到第二天,宝玉出门去,她便把坠儿打骂之后撵走。不仅辜负了平儿的一片苦心,还有越袭人权之嫌。虽然嫉恶如仇是好品质,但是做事情也应讲究方式方法,否则会让大家心里不舒服,也给对手落下口实。她自己光明磊落,便料不到小人阴险,不懂得防备,最后落得悲剧的下场。
三、洁身自好,精神平等
在贾府,晴雯出身卑微,比奴才还低一等,是奴才的奴才,但她却自尊自爱,没有一点奴性,反而最瞧不上自低自贱巴结主子的“奴才”。秋纹得了王夫人赏的旧衣裳,觉得是莫大的面子,喜不自禁,晴雯却说那是别人挑剩下的,“要是我,我就不要”,“把好的给他,剩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
第三十一回,她不小心跌坏了扇子被宝玉训斥,她认为宝玉是拿她撒气,即便是她的“正经主子”,她也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肯受气求全,反倒是后来宝玉来哄她,留下了“晴雯撕扇”这一经典场景。
这样一位自尊自爱的女孩,在和宝玉相处时,是洁身自好的,不齿于靠某些手段勾引宝玉以求“上位”,哪怕是宝玉主动的。还是三十一回,宝玉吃酒回来,因天热要洗澡,因为前边跟晴雯拌了嘴,想哄她,便央她一起洗。对有心人来说,这是多好的亲近主子的机会,却被她拒绝了。第五十一回,袭人回家,晴雯和麝月服侍宝玉睡觉,宝玉说习惯了有个人陪在暖阁外边,否则害怕。晴雯马上让麝月过去,自己睡在熏笼上。半夜她调皮出去吓唬麝月,没穿外衣,宝玉怕她冻着,把她拢在被窝里焐着,她也很快回了自己的被窝。
她爱宝玉,爱得诚挚,和宝玉吵闹时宝玉要去回王夫人放她出去,她说“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临死前跟宝玉互换贴身小袄,把养了多年的指甲留给宝玉做念想。她爱宝玉,爱得纯真自傲,从不想方设法找机会往宝玉身边凑,却偏偏被人诬陷是“狐狸精”,难怪她至死心有不甘。
第七十七回写到晴雯临死前对宝玉说:“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
由此可见,晴雯和宝玉之间是清白无辜的。
6. 中国古代妇女缠足是个历史之谜?
要论古代对女性迫害最为严重的恶习,“缠足”绝对算是其中之一,如果有年龄稍大一些的朋友,想必也曾见过家中长辈缠足后的“小脚”,我曾亲眼见过祖母的脚,那情形简直堪称恐怖。追本溯源,“缠足”这种恶习大致出现于北宋中后期,后经南宋、元朝发展,至明清两朝达到巅峰,直到近现代才被彻底废除。那么,这种“恶习”又是如何出现,何以流传千年的呢?
“缠足”源于特殊的审美,后经宫廷向民间流行关于“缠足”诞生的时间,目前有多种说法,例如神话说、隋朝说、五代说等,但根据高洪兴《缠足史》考证众多史料证明,“缠足”应该源于北宋中后期。虽然宋朝以前也有人喜爱小脚,但大量史料证据证明,宋朝以前的女子是不缠足的。
在古人的审美观念中,女子之美就是要体现出其“阴柔”之面,即娇小、柔弱、娴静、柔和之类,除樱桃小口、瓜子脸、杨柳细腰之外,小脚也不例外,例如东汉民歌《孔雀东南飞》中的“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不过,宋朝以前大家虽然喜欢小脚,却并非此后因“缠足”而刻意制造的小脚,而是那种天然的小巧之美。
目前关于“缠足”最早的诗词记载,乃是苏轼于宋英宗熙宁六年(1073年)所做的《菩萨蛮·咏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而北宋后期的秦少游也有“脚上鞋儿四寸罗”的词句。
另外一个侧面证明,便是《辍耕录》有载“(缠足在)熙宁、元丰之间,为之者犹少”。从这段记载来看,在熙宁(1068年至1077年)和元丰(1078年至1085年)年间,“缠足”尚未大规模流行,“缠足”风气显然是刚刚兴起。
北宋时期,“缠足”最初只在皇宫和贵族之间流行,普通百姓家女子由于同样需要从事劳动,因而并不缠足。例如根据《鹤林玉露》中有“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颦蹙曰:金人驱迫,跣行万里,岂复故态。上为恻然”的记载。“靖康之变”后,柔福公主曾被掳往北方,数年后的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却突然又冒出一个柔福公主,自称是从金国逃回来的,虽然其能够回答上来诸多宫中密事,但由于其生有一双天足而被人怀疑不是公主,她便解释说自己在金人胁迫下步行万里,这才导致脚恢复了原状。
由此可见,即使到了南宋初期,“裹脚”恶习仍未在民间流行,而皇室公主却是“裹脚”的。对此,《宋史·五行志》中的“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菩萨蛮·咏足》中苏轼将小脚称为“宫样”和曹元宠在诗词中称为“官样儿”,都说明“裹脚”是从宫中开始逐渐流向民间的。
南宋以后理学大行其道,“缠足”恶习随之开始流行北宋以前,社会风气整体较为开放,虽重男轻女思想始终存在,但对于女性的束缚其实并不严重,最典型的就是改嫁现象的存在,直到南宋以后随着理学开始大行其道,对于女性的思想和生理束缚这才开始愈加严重。
北宋末年,“靖康之难”爆发之后,包括北宋宗族女子在内的大量汉人女子惨遭蹂躏,然而这非但没能激起社会各阶层的斗志,反而引起了社会各阶层对于女子贞洁的重视,进而便被融入理学之中,成为了对女性的束缚,也正是从南宋时期开始,妇女的心理和生理都开始受到极大的限制。
与此前因审美而“缠足”不同,此时的“缠足”则是为了限制女子行动,是为了将女性束缚在家中,以便让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从而将女子禁锢在一定范围之内,避免轻易抛头露面。正是由于性质的变化,随着理学被广泛接受,“裹脚”习俗也开始迅速得以传播。例如《女教篇》便规定“(女子)勿出中门,勿窥穴隙,勿越墙垣”,又如《女儿经》中所说“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从北宋末期、南宋初期开始,裹脚习俗便已经开始由宫廷走向民间,例如灭掉北宋的金国,便在同宋军作战的时候以获取缠足女子为乐,《烬余录》对此有载“金兀术略(掠)苏……妇女三十以上及三十以下未裹足与已生产者,尽戮无遗”,唯独留下年轻未育的缠足女子。
到了元朝时期,蒙古贵族虽然不缠足,但出于统治需要,还是对这一恶俗持赞赏和支持态度。与此同时,由于蒙古人对汉人的蹂躏,民间对于理学开始广泛接受,这使得理学思想迅速影响普世价值观,于是“缠足”自然也随之广为流传,到元朝末年甚至形成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
明朝时期,妇女缠足之风已开始盛行,缠足甚至成为了社会地位、贵贱等级的标志,朱元璋为了惩罚张士诚旧部,便将其旧部全部编为丐户,并下令“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像皇后“马大脚”那样的反而成了另类。
到了清初,朝廷虽一度下令禁止民间“缠足”,但因该习俗已经深入人心,并未取得效果,最终只得作罢。而从乾隆时期开始,原本在南方不太流行的缠足也开始流行了起来,甚至连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
直到清末道光年间,朝廷才在西方思想涌入的情况下,再度开展“天足运动”,并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开始劝诫“缠足”,此后民国和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一直致力于消灭“缠足”恶习,如此该恶习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7. 有人说缘分天定?
仙人指着他拍手笑:“这不是你媳妇,你媳妇今天才刚刚生出来呢!” 崔元综一惊,就醒了。但是,婚期近在眼前,他也没有多想,打起精神准备婚礼事宜,谁知道忽然传来消息说:未婚妻竟然得急病死了。
此后崔元综一直升官,但不知为何姻缘之事总是不成,到他做到四品官时,已经58岁了。此时, 有人前来说媒,乃侍郎韦陟的堂妹,才刚刚19岁。两边都觉得年龄悬殊,这门婚事似乎不大登对,谁想一来二去竟然成了。
新婚,崔元综陪小娇妻闲聊,说起妻子 的生日,正好就是他做梦遇仙的那一天,真是巧了。后来崔元综又升为三品,活到差不多百岁。夫人与他两情相悦、琴瑟和谐,一起过了40年,享了一辈子富贵。
这个故事出自《太平广记》,意思是命运当中有些东西是确定好了的,叫做“定数”,逃不掉、避不开,有些东西则需要看机会看运气的,可能遇上可能遇不上,叫做变数。但哪些属于“定数” 哪些属于变数,谁又能预知呢?
且选《太平广记》中的几个小故事,我们来一起看看命运的“定数” 与“变数”吧。
武殷娶妻武殷与表妹彼此爱慕,定下婚事,并约定3年后考中进士就迎娶她。洛阳勾龙生算命的本事很大,而且喜欢饮酒。武殷带了好酒去拜访,两人一直聊到深夜。勾龙生忽然说:“你的官运极佳,寿数也长,不过婚姻较迟。”
武殷大笑:“我有婚约在身,三年后自当迎娶佳人。怎么说我婚姻迟呢?”勾龙生摇摇头:“取得功名那是必然,但婚姻,实在看不出一点点兆头。” 武殷奇怪:“我与表妹郑氏已经定下婚约,怎么看不出兆头呢?”
勾龙生细细盯着他查看:“你娶不到表妹,因为你们没有夫妻缘分。你的老婆应该姓韦,两年后她才出生,17岁才会嫁给你。” 武殷呆了:“那不是还要等20年?” 勾龙生又说:“不过你们的夫妻缘很浅,韦氏嫁给你不久就会病死。”
武殷断然不信,又问:“那表妹又会嫁给谁?” 勾龙生说:“就是你们一个郡的郭子元啊。不过,他们的夫妻缘分也不深,结婚5年后你的表妹就会守寡。而且表妹出嫁之前,你一定会梦见她来告别的。”
武殷将信将疑很快把这事忘了,全力以赴准备科考,谁知道一连两年都落榜了。姨母心中不高兴,就把女儿许配给了一位有钱人郭绍。表妹哭闹绝食,甚至还剪去头发表明自己的心志。姨母流泪说:“我年纪大了,武殷迟迟未见功名,难不成让我死不瞑目吗?”
第二天就要出嫁,表妹头一天晚上却忽然得病昏迷。此时武殷正在京城,梦到表妹前来告别,两人相拥而泣十分不舍。醒来派人去打听,表妹果然已经嫁人了。
武殷想起勾龙生的预言,感觉十分惊奇。但是,勾龙生不是说表妹的丈夫叫郭子元吗?现在怎么嫁给了郭绍呢?结果没多久,肃宗入主东宫,名字里有个“绍”字,郭绍只好改名叫做:郭子元。
随后,武殷在第三年考中进士,表妹结婚5年后果然守寡归家。但是,武殷的官虽然越做越大,在姻缘一事上却难以顺遂。后来他被贬官到韶阳,郡守韦安贞想把女儿嫁给他。武殷想起勾龙生的话,不愿意娶,结果还是结婚了。几个月后妻子忽然患病故去,武殷难受极了。
县令嫁女弘农县令嫁女,婚礼当天,来了个神婆子帮忙,县令夫人问女婿卢生的前程。神婆子却说,卢生不是你家 的女婿。县令夫人又问:“今天的婚礼能够顺利进行吗?” 神婆子答:“可以。”
县令夫人十分不高兴,指着卢生问:“你说今天 的婚礼可以顺利进行,又说卢生不是我家女婿,那你仔细看看是怎么回事?” 神婆子说:“事情就在今天发生,我怎么敢胡说呢?”
县令一怒之下,把神婆子撵走了。然后婚礼照常进行,就在卢生与县令女儿交换礼物的时候,卢生不知为何大叫一声跑出去,骑着马跑了,留下一屋子宾客目瞪口呆。
县令夫人也是个奇葩的主儿,愤怒之下,仗着自己女儿貌美,立刻把在场所有适婚男宾叫来,让女儿拜见大家。还说:谁愿意娶她?现在就可以结婚!其中一位姓郑的官员仰慕县令女儿美貌,即刻站了出来,于是婚礼照常进行。此时,县令一家不得不感叹,这神婆子看得真准。
几年后,县令的女婿调任京官,巧遇卢生,问他为什么突然悔婚?卢生说:“那女人就是个妖怪,两只眼睛通红像两盏灯笼,牙长数寸,从嘴角中伸出,谁不怕呀?” 这女婿也是个奇人,跟卢生一直保持着朋友关系,熟了之后,把老婆叫出来给他看。卢生赞叹:郑兄真有福气,,娶了个这么漂亮的老婆。
女婿郑生笑了:这就是你当年不愿意娶的妖怪呀,卢生满面羞惭地走了。
3 秀师言记
崔晤和李仁钧是表兄弟,崔晤比李仁钧年纪大些。建中末年,两人到京城等候任命新官职,因为悠闲故此拜访荐福寺和尚神秀。此人当时任职廷内供奉,因精通阴阳且善观相。趁崔晤未留心,神秀要求李仁钧得空过来一趟。
随后李仁钧独自再赴荐福寺,神秀特意准备了丰盛的菜肴。一直聊到半夜十分,神秀说:“九郎注定能当江南一带的县令,这很合你的心意。六年后正是小僧死期,而监刑官就是九郎。我出身吴地,早就寻好了一块宝地,就在瓦棺寺后面的松树林里。那处最高也最为宽敞,站在那里,整个上元县尽收眼底。求九郎将我埋在那里,然后建一座塔,作为小僧的藏骨之地。
李仁钧愣了,半响才说:“如果你说的都能发生,我就照办好了。” 神秀哀哭了很久之后又说:“你代我谢谢崔晤。不过,他只能当一任官职,这次任命没有他。随后,他家会很快衰落,女儿也会流落成为孤女,你最终也会成为他家的女婿。”
李仁钧回去开玩笑说:“神秀说我要当你的女婿呢。” 崔晤撇嘴:“小女就算命薄,也不至于沦落为农妇村姑啊。” 李仁钧不服气说:“王昭君还远嫁匈奴呢。” 两人哈哈大笑,谁也没当回事。
不久,李仁钧当了南昌县令,随后升任本府乣曹。有次审问一名罪犯,对方大喊:“瓦棺寺松林之事,你不要食言。” 李仁钧一惊,细看,竟然是神秀。虽然非常难过,李仁钧还是兑现了自己 的诺言。此时崔晤已经过世,其弟崔晔带着崔晤的女儿流落到高安。崔晔的小老婆殷氏人很好,就想帮崔晤的女儿寻一户好人家。然而,崔家败落,士大夫门第的子弟都看不上,但是崔家又不愿意嫁入寻常人家,一时之间,颇为尴尬。说来也巧,李仁钧的妻子去世多年,虽然升了官,日子却孤独凄凉,恰好碰见崔家寻亲的媒人,就答应了这门亲事。成婚后,李仁钧与妻子谈及当年神秀的预言,颇为伤感:天意难违啊。
4 姐妹花
谏议大夫李行修娶江西廉使王仲舒的女儿作妻子,王氏贤惠,夫妻感情很好。王氏有个小妹,经常来玩,李行修也很喜欢她,待她如同自己的妹子。有次李行修为人主持婚礼,当夜做梦,梦见自己又结婚了,妻子竟是老婆的小妹。他心中十分不快,连夜归家,看到老婆气得哭呢。原来,李家有个多年的老仆,性格倔强,做事经常违逆王氏的意思。这天一大早,老头说他五更天做梦,梦见老爷李行修娶了王家小姨,所以把王氏气哭了。
不久,王氏病故,老丈人很难过,就写信说要把小女儿再嫁过来,李行修心中惦念亡妻,就拒了。李行修的老丈人有个随从,颇有预言的本事。看到李行修这么难过,就说:“侍御这么怀念死去的夫人吗?如果侍御想要见夫人,稠桑有个老头很有本事,可以去问问他呀?”
随后两三年,老丈人再三提及嫁女之事,李行修都不同意。有一年途经稠桑,忽然想起老丈人随从曾经说过的话,就打算去试一试。老头说:“想要见死去的夫人啊?今晚就可以。” 他领着李行修左弯右拐来到一片小树林,对他说:你去树林旁边喊一声“妙子 ”,一定会有人答应,你告诉九娘子,今夜我要同妙子一同去看死去的妻子。”
一会儿出来一个妙龄女子,折了竹枝当马骑,很快来到一座壮丽的城镇。落地进去,又来到一座很大的宫殿,妙子对李行修说:“你沿着西廊向北走,从南数第二个院子,就是你夫人住的,不论看到什么,你必须快步走过,不要吃惊。”李行修照做,只见旁边很多红色的柱子和橘红色纱帐,后面是几百只大眼睛,都是横着的,盯着外面。进了院子,女仆走出来说:“十一郎请坐,夫人马上就出来。”
李行修原本有肺病,亡妻王氏常煎皂荚子汤给他喝,王氏亡故后,李行修再也没有喝过。女仆忽然端出一碗皂荚子汤来,闻到气味,李行修觉得妻子就在身边一样。突然亡妻走了出来:“如今我们阴阳两隔,缘分已尽。你若是放不下,就娶了小妹照顾她一生吧。之所以出来见你,就是放不下这件事情。
然后,妙子把李行修带了回去,看到带自己来 的老头睡得正香。他问老头:“这是什么地方?”王老说:“这是灵应九子母庙啊。” 李行修回到驿站,一切如旧,心中却忍不住难过,把喝下的皂荚子汤都吐了出来。这一年,老丈人已经去世,他们家也搬到了镇江。李行修写信说明情况,最终娶了小姨为妻,随后官至谏议大夫。
最后总结一下:有人说缘分天定,包括姻缘和人缘,你认为靠谱吗?我觉得缘分这事挺靠谱的。很多事情,不仅仅是现在发生,历朝历代都发生过,而且每个朝代都有类似的故事。除了夫妻,像父母,兄弟姐妹这些,没有缘故,断然成不了一家人的。你看28岁 的翁帆,硬是嫁了大自己54岁的杨振宁,相守17年,两人还是和和美美,吃瓜群众再不接受,又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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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易经算姻缘,2023年是双春年?
翻开日历,我们会发现2023是闰二月,即有两个农历二月,而上一个有闰月的年份在2020年,是闰四月。
什么是闰月?所谓的闰月是指农历中多出来一个月份,即当年农历有13个月,农历全年共有384天。在生活中我们会听到阴历、阳历、农历,阴历是根据月球的月相变化来制定的历法;阳历是根据地球绕太阳公转的运行周期而制定的历法;而农历又称为阴阳合历历法,也就是阴历和阳历的合历,其融合了月相的变化周期和太阳回归年的长度。
一个阴历朔望月平均为29.53天,一年12个朔望月为354天或者355天,而一个回归年(地球绕太阳一周的时间)为365.25天,两者相差11天,3年累计下来就会相差一个月,为了协调阴历年和阳历年之间的天数,为了防止四季脱节,于是农历便通过“置闰法”来使两者年总天数相适应,一般农历每2~3年就要增加一个月,所增加的月份就是“闰月”。
古代采用“十九年七闰”的闰周,即在农历十九个年份中,会有7个年份有闰月,出现闰月的年份在农历中有十三个月。特别注意,闰月并不是闰年,闰年是指阳历2月份有29天,全年共有366天。
什么是“双春年”?由于有闰月的年份在农历上有13个月,而二十四节气对应的阳历时间是固定的,有闰月的年份就可能出现“双春年”的现象。
所谓的“双春年”就是指在一个农历年份中有2个立春节气。翻开日历我们会发现,2023年2月4日立春,所对应的农历时间为2023年(兔年)正月十四;2024年同样是2月4日立春,所对应的农历时间为2023年(兔年)腊月二十五,正月十四和腊月二十五都在农历兔年,因此2023年是“双春年”。
出现“双春年”的年份,农历同一年中有2个立春节气,因此有“两春夹一冬”的说法,老话说“两春夹一冬,十个牛栏九个空”,说的就是如果当年是“双春年”,那么根据我们老祖宗的生活经验,当年的冬天会异常寒冷,冬天寒冷会导致草料短缺,牛没有足够的草料可能会被饿死。“十个牛栏九个空”是一种夸张的说法,其本质就是为了突出天气寒冷,老祖宗的说法准不准?我们可以留意一下明年冬天的天气。
双春年适宜嫁娶吗?“双春年”说的是农历年份中有2个立春节气,而古代的一些人们把“双春”生拉硬扯为“第二春”或者“二度春”,也就是婚姻不稳定、再婚的意思,因此在一些农村就流传着“双春年不宜结婚”的说法。
其次,“第二春”也指代在原来婚姻的基础上又爱上另一些人而产生的感情,这让人联想到“外遇”,因此一些老人会说“双春年”不宜婚嫁。
但是“双春年”完全是一种历法的表现形式,农历每二至三年就会出现一个闰月,这是一种很平常的现象,其目的就是防止农历年月与回归年四季脱离,它与人的婚姻根本没有任何联系,这种说法完全是人们的认知有限造成的,我们根本不用在意。“双春年”不宜结婚,这种说法完全是站不住脚的。
在农村一些地方还有“寡妇年不宜嫁娶”的说法,那么有没有道理呢?“双春年”是指农历一年中有两个“立春”,当年如果是“双春年”,往往下一年就可能是“无春年”,“无春年”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寡妇年”,即农历中全年没有“立春”节气。
2023年是双春年,而2024年正月初一在阳历的2月10日,而立春节气在农历的2月4日,也就是说2024年正月的第一个节气并不是立春节气,而是雨水节气,农历2024年没有立春,因此2024年就是“寡妇年”。
立春的阳历时间都是固定的,前一年农历年份有2个立春,那么下一年农历年份往往就没有立春,有无立春只是农历和阳历之间历法的表现形式,称“寡妇年不宜嫁娶”是一种历史上的迷信说法,也没有任何科学道理。
立春的时间都是固定的,立春出现的时间在立春前并不是稀奇事,一般春节(正月初一)都会在阳历的1月21日~2月20日,出现“双春年”的年份过年会比较早,而出现“寡妇年”的年份过年会比较迟。
总结,“双春年”和“寡妇年”都是置闰造成的,这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与“不宜嫁娶”根本没有任何联系,大家可以一笑置之。
2. 古代女性的贞洁观是如何诞生的?
贞操观是一种针对女性的传统性观念,意指不失身,或在婚姻上从一而终的操守,也叫贞节观。贞操观是伴随两性关系的文明化进程而逐步产生的,在我国,贞操观有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
原始的两性关系并不产生贞操观
最初的母系氏族出于生理需要,两性关系是纯自然、不固定的,即“杂婚型”,是和野兽一样的杂乱性交关系,那时男女之间纯粹是发自本能,是基于种族延续和群体强大为目的的;而到了男权主义萌芽时期,基本上是距今大约二、三十万年的旧石器时代中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伏羲氏时代,人类群体出现了以“血缘家庭”为基础单位的社会关系,这时的两性关系,在“血缘家庭”内部除了不同辈份之间不能发生以外,同辈之间的男女都可以发生两性关系,是典型的一群兄弟与他们的一群姐妹之间彼此都互为夫妻,是多对多、共夫共妻的关系,子女为“血缘家庭”所共有。这段时期,是没有贞操观念的。随着人类生产力的发展和智慧增长,见识的增加,文字的出现等,人类的知识得到了记载和传承,人类逐步认识到了优生原则,两性关系也慢慢由“血缘家庭内婚”发展到“血缘家庭外婚”即“族外婚”。这个阶段人类社会仍保持着群婚的形态,但是限制却越来越多,氏族内一切血缘亲属间的婚姻都逐步地被禁止了,本氏族的男女都只能到其他氏族去求得妻子或丈夫,最终导致了“对偶婚”的出现。
先秦时期产生了朴素的贞操观
“对偶婚”的出现以及向“一夫一妻”、“一夫多妻”制的转变是贞操观产生的两个必要条件之一,另一个必要条件是父系氏族的产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形成,男子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日益超过女子,逐渐居于主导地位,人类也自然而然的由母系氏族过度到了父系氏族,也就是男权社会。在男权社会里,男性凭借着自己经济上的地位,同时为了让自己的子女继承权的问题,就必然会导至“对偶婚”制变革为父权制的“一夫一妻”、“一夫多妻”制。相伴而生的,贞操观也开始出现了。不过,这个时期的贞操观是为了维系男性家长私有财产继承权的要求而产生的,特点是只对婚姻持续时期女性贞节提出要求,而对女性的童贞和寡妇再嫁无任何要求,因而还只是一种朴素的贞操观。这种贞操观一直陪伴人类走过夏、商、周,并持续到了春秋早期。
春秋战国时期,封建的贞操观出现
春秋中后期,随着儒家礼教的产生,对两性关系也有了更多的要求,“发乎情,止乎礼”。其目的,就是提倡有节制的两性关系,因此,朴素的贞操观念开始具备了“从一而终和童贞” 等原则,《周易·恒》:“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仪礼·丧服》:“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但是这个时期贞操观还未得到社会大众及统治阶级的认可,比如,春秋时期的史料中多有卿大夫娶再嫁女子为妻的事例,当时妇女改嫁之事颇多甚至存在着“人尽夫”的观念,郑国的公主夏姬,则先后三次成为王后、七次嫁给别人为夫人,在当时却鲜有人求全谴责。
秦汉时期,统治者开始推崇贞操观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可能是出于对母后朱姬与嫪毐行为艺术的影响,在社会风俗整治上十分重视妇女问题,反复强调妇女要守贞节,还采取措施大肆表彰贞女和节妇。据《史记》记载,巴蜀一位名叫清的寡妇,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秦始皇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怀清台”便成为后世“贞节牌坊”的雏形。而到了汉代,特别是西汉中期汉武帝提倡独尊儒术,对节操观有了巨大的的推进。这个时期,出现了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五常”,刘向编撰的《烈女传》,班固的《白虎通义》,班昭以现身说法著成的《女诫》等各种宣传贞操观的著作。而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记载的因女子贞节得到官方表彰(汉宣帝)的记录,也发生在这个时候,此后,汉安帝、汉顺帝、汉桓帝也曾多次表彰贞节女子。但尽管秦汉时期重视褒扬贞节,但百姓大众的贞节观念还是十分淡薄,种种违背贞节的现象时有发生。
魏晋南北朝,因战乱导致贞操观束缚力减弱
魏晋南北朝时战乱频仍,游牧民族文化与玄学及佛、道两教一道猛烈地冲击着汉代建立起来的儒家妇女贞节观,因而儒家贞节观的束缚力相对减弱。从宫廷到地方,普遍滋生及时行乐心理,世风乱杂,社会中各个不同层次的女子,从后妃公主到官宦平民百姓女子,贞节观念都十分淡薄。因此,无论统治阶层还是有名望的学者,都对贞节观念提出肃严之策,提倡诏旌门闾。如北齐时的《羊烈家传》说,一门女子不许再醮。女子寡居且无子的,均出家为尼。晋书《列女传•跋》说:“盖女人之德虽在于温柔,立节垂名咸资于贞烈。”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贞节这一枷锁对于他们来说还没构成极大的限制或禁锢,妇女改嫁,男女私通的现象相当普遍,比如魏文帝的甄皇后“建中袁诏为中子熙纳之”;东晋简文帝郑太后“先适渤海田氏生一男而寡”;北周宣帝尉迟皇后“初适祀国公亮子西阳公温”。魏晋南北朝时期尽管在贞节观念上比前代保守,但对贞女节妇的约制却并不苛严。
隋唐时代,妇女再嫁巳经受到约束
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大发展的时期,也是我国历史上伦理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虽然初唐以来,皇室家族不拿贞操当回事,乱伦、淫秽之事不绝于史书,但唐代女性,特别是广大下层社会妇女,她们较少受胡风影响,更多地秉承了传统儒家贞节观。这一时期涌现出一大批女教著作,如唐朝太宗长孙皇后的《女则》,陈逸夫人郑氏写的《女孝经》,宋若华的《女论语》等,进一步宣传女子的贞节,据说凌烟阁二十四功臣排行第五的房玄龄有一次身染重病,嘱托自己的夫人在自己死后改嫁,没想到房夫人当即拿出剪刀,一把将剪刀捅进自己的左眼以明心志。唐朝中期开始,皇帝也开始提倡贞节,并通过政令限制妇女再嫁。唐穆宗时,襄阳公主淫乱事败,便被“幽禁于宫中”。唐宣宗也曾下诏说:“夫妇,教化之端。其公主、县主有子而寡,不得复嫁”,而唐前期公主改嫁之风到唐玄宗以后就被禁止。翻检《新唐书》可以发现,自代宗以后,诸帝公主有一百一十二人,没有再嫁的了。公主如此,百姓自不待言,这说明,唐后期开始注重贞节,妇女再嫁巳经受到约束。
宋代的贞节观还是比较宽泛
宋朝时期,以程颢、程颐、朱熹为主要代表的程朱理学诞生了,程朱理学脱胎于儒家学说,提倡男尊女卑的人伦等级将贞节观念发展得更为具体,苛刻,把对妇女的拘束推向了极致。这一时期,产生了“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这种将贞节提到高于女性生命的地步,成为后世约束妇女的“千载名言”;也产生了“存天理,灭人欲”的著名命题。但是,理学在宋代还没有取得独尊地位,观念理论上的倡导到社会民众的接受也要有一个过程,因而北宋至南宋中期,理学贞节观念对社会风尚影响还不很大,妇女再嫁仍具有普遍性,比如范仲淹的母亲就曾再嫁,他毫不以母亲再嫁为耻;而王安石的贞节观念是很宽容的,他当儿子在时,就把媳妇改嫁了。
明清时期,是奖励贞节最力的时代
宋代理学在明代得以发扬光大,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元朝统治丧治早亡的教训,以“敦教化”为急务,崇尚理学。因此,“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理学贞节观便逐渐成为约束女子行为的社会风俗。洪武元年,明太祖曾下过一个诏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这个诏令的下达,社会上一时守节风盛,空前绝后,而节妇烈女的人数也越来越多,《二十四史》中的妇女以及《列女传》等书中得以记名列传的妇女,《宋史》五十五人;《唐书》五十四人;《元史》达一百八十七人。而清朝人撰写的《明史》中,所记载的节烈妇女竟“不下万余人”,择其中最优胜者,也还有三百零八人。同时,明朝对童贞也格外重视,同时也产生了新婚之夜“验红”的传统以及“稳婆”这个职业。
到了清代,贞节观念空前恶化。《大清会典》规定:“三十岁以前守寡,至五十岁不改节者称节妇;殉家之难或拒奸致死者称烈妇、烈女;未婚夫死,闻讯自尽或哭声往夫家守节者,称贞女。” 在清朝,女子遇上火灾或水灾,因不能抛头露面,有失闺训,只得固居内室活活烧死;如果恰逢被男子救起,而自己的手足、身体碰触过男子的手或身体了,或是与男子同坐一条船,也被看作有损贞节,有的妇女宁愿再赴水火而死。有清一朝,“男女之大防”甚严,倡导贞女节妇为社会普遍信条,一座座贞节牌坊标立,不知有多少善良青春女子被绞杀于“贞节”名下。仅在福建,“闽南十三县明清两代守节的女性,明代三百零七人,清代六百三十三人。”清代节烈意识之浓厚,节烈行为之普遍,可见一斑。
搞了半天,我们现在社会上的“贞操观”,“处女情节”多是受明清所累呀!
3. 年过45的你?
看到这个问题:“年过45的你,相信命吗?”
我的答案是:说实话,我已经年过半百,不相信命。但我身边有人亲历的事情,的确好像和命运有关。
俗话说:“命里无子别强求。”
我身边有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生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但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在四岁的时候就夭折了。
本想再生一个儿子吧,可是过了几年,却再也没有生育。
为了有儿子养老,收养了外地的一个七岁的男孩子。
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当时男孩子家里生活特别困难,自己家里有四个男孩子,养不起,为了让孩子能吃上饱饭,有一个好的归落,男孩子的父母才忍痛把孩子送给了别人。
这个男孩儿被养父母辛辛苦苦养育成人,在三个姐姐的帮助下,娶了媳妇。
没有料想,刚娶媳妇还没有一年,没有留下一儿半女,他却出了车祸走了,媳妇随后也回到了娘家。
老人最后还是靠三个女儿来养老。这是不是老人命里的确无子呀!我身边还有一位大哥,快60岁了,大哥说,他当初还没有娶媳妇,被一个相面的先生说:
“看你的面相,一生应该娶有两个媳妇,但是不能陪伴你到老啊!”大哥当初听了,还不怎么服气,心里暗暗地想,怎么我娶两个媳妇都不能陪伴到老呢?
结果,他第一个媳妇在生女儿的月子期间,因为月子病离开了丈夫和没有满月的女儿。
过了两年,他又娶了第二个媳妇。第二个媳妇跟他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去寺庙里出家了,说啥也不回来了。
刚步入中年的他,又没有伴侣了。这时,他也没有心思再找老伴了,独自和孩子们在一起生活着。
这是不是应验了相面的人说的话呀?啰里啰嗦说到这儿,我想到了我曾经讲过的一篇文章《向命运挑战》。
书中主人公是著名科学家、天文学家、物理学家霍金。
他虽然得了绝症,但是不仅没有放弃事业,反而更加努力地工作着。在全身只有两个手指可以动的情况下,仍然靠着顽强的意志,创造着一个又一个辉煌!
他那百折不挠,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给了我一次次深深的震撼。在这里,说点真心话。
人的一生,命是一方面的,自己的奋斗又是一方面的,我们绝对不能因为相信命,而失去了奋斗的勇气。这正如一位朋友说过的话,命运之神也会有休息、打盹儿的时候,趁不在他们掌控的时间,我们赶快去努力吧!
总之,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一个了不起的自己。我们应该时时充满着乐观,怀揣着豁达,蕴藏着善良,只要一直努力在路上,就没有到达不了的远方!特别是年轻人,要记住:相信自己,我能行!4. 如何断定一个女孩是不是美女?
判断不敢当,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美女的定义自然各异。
在我的脑中一直都有一个美女,哦不,是仙女,正如曹植眼中的洛神: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出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
白话文翻译:她的形影,翩然若惊飞的鸿雁,婉约若游动的蛟龙。容光焕发如秋日下的菊花,体态丰茂如春风中的青松。她时隐时现像轻云笼月,浮动飘忽似回风旋雪。远而望之,明洁如朝霞中升起的旭日;近而视之,鲜丽如绿波间绽开的新荷。她体态适中,高矮合度,肩窄如削,腰细如束,秀美的颈项露出白皙的皮肤。既不施脂,也不敷粉,发髻高耸如云,长眉弯曲细长,红唇鲜润,牙齿洁白,一双善于顾盼的闪亮的眼睛,两个面颧下甜甜的酒窝。她姿态优雅妩媚,举止温文娴静,情态柔美和顺,语辞得体可人。
没错!她的身姿必是纤细挺拔而匀称,又不乏灵动;面容天然去雕饰,肤若凝脂、长发秀丽、眉眼弯弯、唇红齿白、顾盼生媚,甜甜的酒窝更是不可少。
这样的洛神,呵呵,我还真见过!真是三生有幸!!!
不必问我她是谁,因为你的心中也有了答案,没错,就是跳“惊鸿舞”的甄嬛啊,舍她其谁?!
5. 红楼梦中晴雯与宝玉有发生过关系吗?
晴雯自始至终没有和宝玉发生过男女之事,为什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晴雯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
晴雯在《红楼梦》—《金陵十二叉又副册》中排在第一位,是贾府众多丫环里拔尖的人物。曹公不惜笔墨,为她安排的“戏份”超过怡红院“总管”袭人,或通过别人的评论,或直接描述事件冲突,突出她的性格特点,刻画出她鲜明的个性。
一、外貌美丽出众,业务能力超群。
晴雯原来是赖妈妈买的小丫环,被贾母要了来,带在身边调教几年,派去服侍宝玉。众所周知,贾母有着极高的审美品味,能被她看中并派去侍候她最疼爱的孙子,必定有过人之处。且看她对晴雯如何评价:“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在贾母眼里,晴雯是样样都好的。
先说长相,王夫人说:“有一个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像你林妹妹的”,林妹妹的美貌自不必说,晴雯长得像她,可知有多好看。又有王熙凤的评价:“若论这些丫头们,共总比起来,都没晴雯生的好。”
再说业务能力,且看“勇晴雯病补雀金裘”。《红楼梦》第五十二回,宝玉舅舅做大寿,贾母给了他一件俄罗斯进口的氅衣,被宝玉不小心烫出了一个小洞,拿出去找专业的裁缝也无人识得,自不会补。晴雯看了便认出是孔雀金线织的,需用同样的线界密了。麝月笑道:“孔雀线现成的,但这屋里除了你,还有谁会界线!”终究还是晴雯带病连夜补好了。一件事,一句话,验证了贾母对晴雯的夸赞。
二、心无城府,率性而为
晴雯后台硬,能力强,未免恃才傲物,太过率性,与人相处锋芒过利,如宝玉所说:“满屋里就她最为磨牙”。宝钗常来怡红院被她报怨,黛玉被她关在门外过,袭人因为和宝玉的事被她讽刺瞒神弄鬼,抓住袭人口误直接一句话扎心:“正经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倒称起我们来”;讽刺芳官学了几出戏,不知道姓什么,要把芳官的干娘何婆子撵出去;打骂小丫环,越权撵了坠儿。好像是一只浑身是刺的刺猬,看谁不顺眼便扎;又像是装满火药的炮仗,一点就着。虽然有其率真爽利的一面,却不免得罪人,不懂得圆融变通,不够谨言慎行,不利于自身的生存。尤其是撵坠儿一事,平儿查出是坠儿偷了虾须镯,考虑到宝玉的感受和一干人等的面子,瞒下来没有宣扬开,背着晴雯和宝玉找麝月偷偷说了,让麝月等袭人回来找个别的理由再把坠儿撵走。之所以背着晴雯,是因为知道她“是块爆炭”,“忍不住”。没想到宝玉偷听了去,告诉了晴雯。果然晴雯听了“气的蛾眉倒蹙,凤眼圆睁,即时就叫坠儿”,虽被宝玉劝下,也只忍到第二天,宝玉出门去,她便把坠儿打骂之后撵走。不仅辜负了平儿的一片苦心,还有越袭人权之嫌。虽然嫉恶如仇是好品质,但是做事情也应讲究方式方法,否则会让大家心里不舒服,也给对手落下口实。她自己光明磊落,便料不到小人阴险,不懂得防备,最后落得悲剧的下场。
三、洁身自好,精神平等
在贾府,晴雯出身卑微,比奴才还低一等,是奴才的奴才,但她却自尊自爱,没有一点奴性,反而最瞧不上自低自贱巴结主子的“奴才”。秋纹得了王夫人赏的旧衣裳,觉得是莫大的面子,喜不自禁,晴雯却说那是别人挑剩下的,“要是我,我就不要”,“把好的给他,剩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
第三十一回,她不小心跌坏了扇子被宝玉训斥,她认为宝玉是拿她撒气,即便是她的“正经主子”,她也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肯受气求全,反倒是后来宝玉来哄她,留下了“晴雯撕扇”这一经典场景。
这样一位自尊自爱的女孩,在和宝玉相处时,是洁身自好的,不齿于靠某些手段勾引宝玉以求“上位”,哪怕是宝玉主动的。还是三十一回,宝玉吃酒回来,因天热要洗澡,因为前边跟晴雯拌了嘴,想哄她,便央她一起洗。对有心人来说,这是多好的亲近主子的机会,却被她拒绝了。第五十一回,袭人回家,晴雯和麝月服侍宝玉睡觉,宝玉说习惯了有个人陪在暖阁外边,否则害怕。晴雯马上让麝月过去,自己睡在熏笼上。半夜她调皮出去吓唬麝月,没穿外衣,宝玉怕她冻着,把她拢在被窝里焐着,她也很快回了自己的被窝。
她爱宝玉,爱得诚挚,和宝玉吵闹时宝玉要去回王夫人放她出去,她说“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临死前跟宝玉互换贴身小袄,把养了多年的指甲留给宝玉做念想。她爱宝玉,爱得纯真自傲,从不想方设法找机会往宝玉身边凑,却偏偏被人诬陷是“狐狸精”,难怪她至死心有不甘。
第七十七回写到晴雯临死前对宝玉说:“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
由此可见,晴雯和宝玉之间是清白无辜的。
6. 中国古代妇女缠足是个历史之谜?
要论古代对女性迫害最为严重的恶习,“缠足”绝对算是其中之一,如果有年龄稍大一些的朋友,想必也曾见过家中长辈缠足后的“小脚”,我曾亲眼见过祖母的脚,那情形简直堪称恐怖。追本溯源,“缠足”这种恶习大致出现于北宋中后期,后经南宋、元朝发展,至明清两朝达到巅峰,直到近现代才被彻底废除。那么,这种“恶习”又是如何出现,何以流传千年的呢?
“缠足”源于特殊的审美,后经宫廷向民间流行关于“缠足”诞生的时间,目前有多种说法,例如神话说、隋朝说、五代说等,但根据高洪兴《缠足史》考证众多史料证明,“缠足”应该源于北宋中后期。虽然宋朝以前也有人喜爱小脚,但大量史料证据证明,宋朝以前的女子是不缠足的。
在古人的审美观念中,女子之美就是要体现出其“阴柔”之面,即娇小、柔弱、娴静、柔和之类,除樱桃小口、瓜子脸、杨柳细腰之外,小脚也不例外,例如东汉民歌《孔雀东南飞》中的“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不过,宋朝以前大家虽然喜欢小脚,却并非此后因“缠足”而刻意制造的小脚,而是那种天然的小巧之美。
目前关于“缠足”最早的诗词记载,乃是苏轼于宋英宗熙宁六年(1073年)所做的《菩萨蛮·咏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而北宋后期的秦少游也有“脚上鞋儿四寸罗”的词句。
另外一个侧面证明,便是《辍耕录》有载“(缠足在)熙宁、元丰之间,为之者犹少”。从这段记载来看,在熙宁(1068年至1077年)和元丰(1078年至1085年)年间,“缠足”尚未大规模流行,“缠足”风气显然是刚刚兴起。
北宋时期,“缠足”最初只在皇宫和贵族之间流行,普通百姓家女子由于同样需要从事劳动,因而并不缠足。例如根据《鹤林玉露》中有“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颦蹙曰:金人驱迫,跣行万里,岂复故态。上为恻然”的记载。“靖康之变”后,柔福公主曾被掳往北方,数年后的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却突然又冒出一个柔福公主,自称是从金国逃回来的,虽然其能够回答上来诸多宫中密事,但由于其生有一双天足而被人怀疑不是公主,她便解释说自己在金人胁迫下步行万里,这才导致脚恢复了原状。
由此可见,即使到了南宋初期,“裹脚”恶习仍未在民间流行,而皇室公主却是“裹脚”的。对此,《宋史·五行志》中的“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菩萨蛮·咏足》中苏轼将小脚称为“宫样”和曹元宠在诗词中称为“官样儿”,都说明“裹脚”是从宫中开始逐渐流向民间的。
南宋以后理学大行其道,“缠足”恶习随之开始流行北宋以前,社会风气整体较为开放,虽重男轻女思想始终存在,但对于女性的束缚其实并不严重,最典型的就是改嫁现象的存在,直到南宋以后随着理学开始大行其道,对于女性的思想和生理束缚这才开始愈加严重。
北宋末年,“靖康之难”爆发之后,包括北宋宗族女子在内的大量汉人女子惨遭蹂躏,然而这非但没能激起社会各阶层的斗志,反而引起了社会各阶层对于女子贞洁的重视,进而便被融入理学之中,成为了对女性的束缚,也正是从南宋时期开始,妇女的心理和生理都开始受到极大的限制。
与此前因审美而“缠足”不同,此时的“缠足”则是为了限制女子行动,是为了将女性束缚在家中,以便让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从而将女子禁锢在一定范围之内,避免轻易抛头露面。正是由于性质的变化,随着理学被广泛接受,“裹脚”习俗也开始迅速得以传播。例如《女教篇》便规定“(女子)勿出中门,勿窥穴隙,勿越墙垣”,又如《女儿经》中所说“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从北宋末期、南宋初期开始,裹脚习俗便已经开始由宫廷走向民间,例如灭掉北宋的金国,便在同宋军作战的时候以获取缠足女子为乐,《烬余录》对此有载“金兀术略(掠)苏……妇女三十以上及三十以下未裹足与已生产者,尽戮无遗”,唯独留下年轻未育的缠足女子。
到了元朝时期,蒙古贵族虽然不缠足,但出于统治需要,还是对这一恶俗持赞赏和支持态度。与此同时,由于蒙古人对汉人的蹂躏,民间对于理学开始广泛接受,这使得理学思想迅速影响普世价值观,于是“缠足”自然也随之广为流传,到元朝末年甚至形成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
明朝时期,妇女缠足之风已开始盛行,缠足甚至成为了社会地位、贵贱等级的标志,朱元璋为了惩罚张士诚旧部,便将其旧部全部编为丐户,并下令“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像皇后“马大脚”那样的反而成了另类。
到了清初,朝廷虽一度下令禁止民间“缠足”,但因该习俗已经深入人心,并未取得效果,最终只得作罢。而从乾隆时期开始,原本在南方不太流行的缠足也开始流行了起来,甚至连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
直到清末道光年间,朝廷才在西方思想涌入的情况下,再度开展“天足运动”,并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开始劝诫“缠足”,此后民国和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一直致力于消灭“缠足”恶习,如此该恶习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7. 有人说缘分天定?
仙人指着他拍手笑:“这不是你媳妇,你媳妇今天才刚刚生出来呢!” 崔元综一惊,就醒了。但是,婚期近在眼前,他也没有多想,打起精神准备婚礼事宜,谁知道忽然传来消息说:未婚妻竟然得急病死了。
此后崔元综一直升官,但不知为何姻缘之事总是不成,到他做到四品官时,已经58岁了。此时, 有人前来说媒,乃侍郎韦陟的堂妹,才刚刚19岁。两边都觉得年龄悬殊,这门婚事似乎不大登对,谁想一来二去竟然成了。
新婚,崔元综陪小娇妻闲聊,说起妻子 的生日,正好就是他做梦遇仙的那一天,真是巧了。后来崔元综又升为三品,活到差不多百岁。夫人与他两情相悦、琴瑟和谐,一起过了40年,享了一辈子富贵。
这个故事出自《太平广记》,意思是命运当中有些东西是确定好了的,叫做“定数”,逃不掉、避不开,有些东西则需要看机会看运气的,可能遇上可能遇不上,叫做变数。但哪些属于“定数” 哪些属于变数,谁又能预知呢?
且选《太平广记》中的几个小故事,我们来一起看看命运的“定数” 与“变数”吧。
武殷娶妻武殷与表妹彼此爱慕,定下婚事,并约定3年后考中进士就迎娶她。洛阳勾龙生算命的本事很大,而且喜欢饮酒。武殷带了好酒去拜访,两人一直聊到深夜。勾龙生忽然说:“你的官运极佳,寿数也长,不过婚姻较迟。”
武殷大笑:“我有婚约在身,三年后自当迎娶佳人。怎么说我婚姻迟呢?”勾龙生摇摇头:“取得功名那是必然,但婚姻,实在看不出一点点兆头。” 武殷奇怪:“我与表妹郑氏已经定下婚约,怎么看不出兆头呢?”
勾龙生细细盯着他查看:“你娶不到表妹,因为你们没有夫妻缘分。你的老婆应该姓韦,两年后她才出生,17岁才会嫁给你。” 武殷呆了:“那不是还要等20年?” 勾龙生又说:“不过你们的夫妻缘很浅,韦氏嫁给你不久就会病死。”
武殷断然不信,又问:“那表妹又会嫁给谁?” 勾龙生说:“就是你们一个郡的郭子元啊。不过,他们的夫妻缘分也不深,结婚5年后你的表妹就会守寡。而且表妹出嫁之前,你一定会梦见她来告别的。”
武殷将信将疑很快把这事忘了,全力以赴准备科考,谁知道一连两年都落榜了。姨母心中不高兴,就把女儿许配给了一位有钱人郭绍。表妹哭闹绝食,甚至还剪去头发表明自己的心志。姨母流泪说:“我年纪大了,武殷迟迟未见功名,难不成让我死不瞑目吗?”
第二天就要出嫁,表妹头一天晚上却忽然得病昏迷。此时武殷正在京城,梦到表妹前来告别,两人相拥而泣十分不舍。醒来派人去打听,表妹果然已经嫁人了。
武殷想起勾龙生的预言,感觉十分惊奇。但是,勾龙生不是说表妹的丈夫叫郭子元吗?现在怎么嫁给了郭绍呢?结果没多久,肃宗入主东宫,名字里有个“绍”字,郭绍只好改名叫做:郭子元。
随后,武殷在第三年考中进士,表妹结婚5年后果然守寡归家。但是,武殷的官虽然越做越大,在姻缘一事上却难以顺遂。后来他被贬官到韶阳,郡守韦安贞想把女儿嫁给他。武殷想起勾龙生的话,不愿意娶,结果还是结婚了。几个月后妻子忽然患病故去,武殷难受极了。
县令嫁女弘农县令嫁女,婚礼当天,来了个神婆子帮忙,县令夫人问女婿卢生的前程。神婆子却说,卢生不是你家 的女婿。县令夫人又问:“今天的婚礼能够顺利进行吗?” 神婆子答:“可以。”
县令夫人十分不高兴,指着卢生问:“你说今天 的婚礼可以顺利进行,又说卢生不是我家女婿,那你仔细看看是怎么回事?” 神婆子说:“事情就在今天发生,我怎么敢胡说呢?”
县令一怒之下,把神婆子撵走了。然后婚礼照常进行,就在卢生与县令女儿交换礼物的时候,卢生不知为何大叫一声跑出去,骑着马跑了,留下一屋子宾客目瞪口呆。
县令夫人也是个奇葩的主儿,愤怒之下,仗着自己女儿貌美,立刻把在场所有适婚男宾叫来,让女儿拜见大家。还说:谁愿意娶她?现在就可以结婚!其中一位姓郑的官员仰慕县令女儿美貌,即刻站了出来,于是婚礼照常进行。此时,县令一家不得不感叹,这神婆子看得真准。
几年后,县令的女婿调任京官,巧遇卢生,问他为什么突然悔婚?卢生说:“那女人就是个妖怪,两只眼睛通红像两盏灯笼,牙长数寸,从嘴角中伸出,谁不怕呀?” 这女婿也是个奇人,跟卢生一直保持着朋友关系,熟了之后,把老婆叫出来给他看。卢生赞叹:郑兄真有福气,,娶了个这么漂亮的老婆。
女婿郑生笑了:这就是你当年不愿意娶的妖怪呀,卢生满面羞惭地走了。
3 秀师言记
崔晤和李仁钧是表兄弟,崔晤比李仁钧年纪大些。建中末年,两人到京城等候任命新官职,因为悠闲故此拜访荐福寺和尚神秀。此人当时任职廷内供奉,因精通阴阳且善观相。趁崔晤未留心,神秀要求李仁钧得空过来一趟。
随后李仁钧独自再赴荐福寺,神秀特意准备了丰盛的菜肴。一直聊到半夜十分,神秀说:“九郎注定能当江南一带的县令,这很合你的心意。六年后正是小僧死期,而监刑官就是九郎。我出身吴地,早就寻好了一块宝地,就在瓦棺寺后面的松树林里。那处最高也最为宽敞,站在那里,整个上元县尽收眼底。求九郎将我埋在那里,然后建一座塔,作为小僧的藏骨之地。
李仁钧愣了,半响才说:“如果你说的都能发生,我就照办好了。” 神秀哀哭了很久之后又说:“你代我谢谢崔晤。不过,他只能当一任官职,这次任命没有他。随后,他家会很快衰落,女儿也会流落成为孤女,你最终也会成为他家的女婿。”
李仁钧回去开玩笑说:“神秀说我要当你的女婿呢。” 崔晤撇嘴:“小女就算命薄,也不至于沦落为农妇村姑啊。” 李仁钧不服气说:“王昭君还远嫁匈奴呢。” 两人哈哈大笑,谁也没当回事。
不久,李仁钧当了南昌县令,随后升任本府乣曹。有次审问一名罪犯,对方大喊:“瓦棺寺松林之事,你不要食言。” 李仁钧一惊,细看,竟然是神秀。虽然非常难过,李仁钧还是兑现了自己 的诺言。此时崔晤已经过世,其弟崔晔带着崔晤的女儿流落到高安。崔晔的小老婆殷氏人很好,就想帮崔晤的女儿寻一户好人家。然而,崔家败落,士大夫门第的子弟都看不上,但是崔家又不愿意嫁入寻常人家,一时之间,颇为尴尬。说来也巧,李仁钧的妻子去世多年,虽然升了官,日子却孤独凄凉,恰好碰见崔家寻亲的媒人,就答应了这门亲事。成婚后,李仁钧与妻子谈及当年神秀的预言,颇为伤感:天意难违啊。
4 姐妹花
谏议大夫李行修娶江西廉使王仲舒的女儿作妻子,王氏贤惠,夫妻感情很好。王氏有个小妹,经常来玩,李行修也很喜欢她,待她如同自己的妹子。有次李行修为人主持婚礼,当夜做梦,梦见自己又结婚了,妻子竟是老婆的小妹。他心中十分不快,连夜归家,看到老婆气得哭呢。原来,李家有个多年的老仆,性格倔强,做事经常违逆王氏的意思。这天一大早,老头说他五更天做梦,梦见老爷李行修娶了王家小姨,所以把王氏气哭了。
不久,王氏病故,老丈人很难过,就写信说要把小女儿再嫁过来,李行修心中惦念亡妻,就拒了。李行修的老丈人有个随从,颇有预言的本事。看到李行修这么难过,就说:“侍御这么怀念死去的夫人吗?如果侍御想要见夫人,稠桑有个老头很有本事,可以去问问他呀?”
随后两三年,老丈人再三提及嫁女之事,李行修都不同意。有一年途经稠桑,忽然想起老丈人随从曾经说过的话,就打算去试一试。老头说:“想要见死去的夫人啊?今晚就可以。” 他领着李行修左弯右拐来到一片小树林,对他说:你去树林旁边喊一声“妙子 ”,一定会有人答应,你告诉九娘子,今夜我要同妙子一同去看死去的妻子。”
一会儿出来一个妙龄女子,折了竹枝当马骑,很快来到一座壮丽的城镇。落地进去,又来到一座很大的宫殿,妙子对李行修说:“你沿着西廊向北走,从南数第二个院子,就是你夫人住的,不论看到什么,你必须快步走过,不要吃惊。”李行修照做,只见旁边很多红色的柱子和橘红色纱帐,后面是几百只大眼睛,都是横着的,盯着外面。进了院子,女仆走出来说:“十一郎请坐,夫人马上就出来。”
李行修原本有肺病,亡妻王氏常煎皂荚子汤给他喝,王氏亡故后,李行修再也没有喝过。女仆忽然端出一碗皂荚子汤来,闻到气味,李行修觉得妻子就在身边一样。突然亡妻走了出来:“如今我们阴阳两隔,缘分已尽。你若是放不下,就娶了小妹照顾她一生吧。之所以出来见你,就是放不下这件事情。
然后,妙子把李行修带了回去,看到带自己来 的老头睡得正香。他问老头:“这是什么地方?”王老说:“这是灵应九子母庙啊。” 李行修回到驿站,一切如旧,心中却忍不住难过,把喝下的皂荚子汤都吐了出来。这一年,老丈人已经去世,他们家也搬到了镇江。李行修写信说明情况,最终娶了小姨为妻,随后官至谏议大夫。
最后总结一下:有人说缘分天定,包括姻缘和人缘,你认为靠谱吗?我觉得缘分这事挺靠谱的。很多事情,不仅仅是现在发生,历朝历代都发生过,而且每个朝代都有类似的故事。除了夫妻,像父母,兄弟姐妹这些,没有缘故,断然成不了一家人的。你看28岁 的翁帆,硬是嫁了大自己54岁的杨振宁,相守17年,两人还是和和美美,吃瓜群众再不接受,又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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